我购买了尚书银座411单元,6月26日收到收楼通知书,6月30日按通知书要求来收楼.收楼时发现里面的所有家具,除了地板换了,按标准配套的电器(空调,热水器,抽油烟机,消毒碗柜),厨柜,衣柜,隔断饰物架,落地茶色玻璃镜,卫生间的马桶,洗脸盆,镜子等都是两年前的样板东西,而且有些还明显有破损和残缺,四周的墙面涂漆很马虎,明显东一块西一块不均匀,而且墙面不平,阳台的墙面还没完工没有批灰涂漆,阳台地面的瓷砖有几块完全缺损坏了,跟样板房的交楼标准相差非常大.客服经理还理直气壮说411是样板房,里面的东西是很难给你换新的,只能是这样了.当时买房的时候,销售商从来没带我去看过411样板房的情况,只是带我到16楼看样板房,而且我当时也说过411以前是样板房,里面所有东西都要按标准换新的,销售方说最后交楼是按16楼样板房标准交付使用.而且我跟其它业主一样以当时的价格付款,房子价格里含每平方1800元精装修费用,另外还收了我一万元的装修费.房子是43平方,合计这笔费用有87000多元,而且我签售楼合同时,销售方也没有说明和合同注明,411单元是样板房,里面的家电等样板不能换新.我和其它业主一样花几十万买套房子,我还是商业房贷的.为什么其它业务的东西就是新的,我的却是两年前样板东西.这不是侵害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吗.我应该怎样维权,希望大家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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