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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村委会把私有土地财产据为己有

村委会把私有土地财产据为己有

我的私有商用土地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火炼树金锡路,这块私有土地我自己巳建成了一栋六层半的房屋,地面一楼是商铺。有一次我因为要出工商执照要到火炼树村委会写物业证明,对方工作人员居然写如下的物业证明内容:“该土地属租用火炼树村委会土地,土地属村委会所有,房屋属于某某人所有”,当时就觉得这事令我太气愤了,我就和这工作人员理论。这土地是在村委会购买,凭买地收据和齐全手续在国土局办了私人土地使用证,这明显是私有财产,你村委会怎么这样写证明的?工作人员说全部规定都是这样写的。我就觉得这事太离谱了,我有土地使用证是私有财产,村委会分明是侵权。希望社会群众媒体见见有这样的野蛮村委会。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火炼树村委会
联系电话:(076922461751224997562249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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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更牛

我大朗圣堂更牛,几乎已经把集体钱当成自己的了,说用我们集体钱搞集资房就搞集资房,似乎钱都是他们的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圣堂村计划搞的集资房是不是国家所说的小产权房?请问如果建好后我们村民能否拿到房产证?还有东莞市大朗镇圣堂村委在不召开村民大会让村民群众表决对搞集资公寓是赞成或反对的情形下就一语定乾坤说搞集资房就搞集资房。请问这是否违反了村民自治,现在不是说民主法治吗?在这件事上就体现了相反的做法,阳奉阴违。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第一条不是写明了村民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权利吗?在高集资公寓这个事情上为什么不告诉我们村民建成后能否拿到国家房管局发的房产证?集资公寓这项工程耗资几亿元,而且事关全村村民利益,与村民利益攸关为何不召开村民大会,而且这么大的事情就这么简单村干部和几个村民代表说一声搞就可以拍板了吗?现在不是都要求村务公开吗?不是要提高透明度吗?为什么一到重要关头,而且是事关村民利益的事就这么不透明呢?以前我圣堂村早就提出过搞集资公寓,当时好现已经是上任书的时候的了,但那时候有开会,后来很多村民不同意后来就搁置了,现在是不是村委们想搞成这个大项目就摇过村民大会,摇过村民,直接去搞啊,到时是生米成白饭啊?是不是等成了既成事实,让我们广大村民,不能奈何呢?
    常言到“人在做,天在看!”但我更相信法治,我更相信民主在民心,更相信大部分部门领导是公正的。同时我希望我村委做任何事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望对圣堂公寓这乱事从生的事情给予关注,给予解决,归还村民的民主权利,重修对村委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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